内蒙古、吉林、黑龙江、江苏、江西、青岛等地税务部门联合行动,曝光了6起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,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,这些案件涉及网络直播、电商平台等多个领域,充分展示了税务部门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坚定决心。
案件详情:
- 网络主播郭鑫鑫偷税案:郭鑫鑫通过隐匿销售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方式,少缴税费141.01万元,最终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68.89万元。
- 胖多大码服饰店偷税案:该店通过账外经营、隐匿收入等手段,少缴税费67.52万元,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17.70万元。
- 哈尔滨红博商贸城女人世界网络店铺偷税案:该店铺通过隐匿销售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手段,少缴税费112.48万元,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189.03万元。
- 常州以马内利塑业有限公司偷税案:该公司通过隐匿未开票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手段,少缴税费101.67万元,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225.28万元。
- 南昌市东湖区上品屋服饰店偷税案:该店通过拆分经营、隐匿销售收入等手段,少缴税费366.89万元,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669.58万元。
- 青岛市南区尚品优食品店偷税案:该店通过隐匿销售收入、虚假申报等手段,少缴税费177.12万元,被追缴税费款、滞纳金及罚款共计308.83万元。
专家观点:

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樊勇指出,部分从业人员将平台代扣代缴义务等同于自身纳税义务的免除,存在责任认知错位,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,《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》的落实,将推动形成协同监管格局,为平台经济营造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。
税务部门此次曝光的网红和网店偷税案件,再次提醒广大经营主体,依法纳税是每个经营主体的法定义务,网络平台并非法外之地,任何偷逃税行为都将受到法律惩处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