龙江航空一航班在未充分通知乘客的情况下,突然提前15小时起飞,引发了公众对航空服务透明度和乘客权益的关注,这一事件不仅暴露了航班时刻变更的随意性,更引发了关于乘客损失责任归属的讨论。
据报道,9月26日,龙江航空哈尔滨至呼伦贝尔海拉尔的LT4391航班在未提前通知乘客的情况下,将起飞时间调整至当天上午,给乘客的行程安排带来了极大不便,面对乘客的质疑,航司客服表示,对于此类“突然”调整,没有赔偿政策,仅提供全额退票或免费改签服务。
航班时刻作为客运合同的核心内容,其重大变更理应提前告知乘客并获得同意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承运人未按约定时间运输旅客的,应当承担赔偿责任,显然,航司此次未征得乘客同意即调整航班时间,已涉嫌违约。
尽管航司声称已通过预留手机号发送调整通知,但具体何时发送、是否进行了二次确认,依然存在疑问,这种情况下,航司所谓的“告知”并未真正达到有效沟通的目的。
此次事件反映出部分航司在运营管理上的粗放,以及对于乘客权益保障的忽视,航班计划调整若缺乏透明解释和合理补偿机制,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对航司服务质量的信任。
为此,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航班计划变更的规范,明确变更报备、告知义务及补偿细则,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,航司也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沟通机制,确保乘客在航班变更时得到及时、有效的信息。
随着“十一”黄金周的临近,航空市场将迎来旺季,此次事件提醒航司,服务质量是赢得乘客信任的关键,只有尊重乘客权益,才能构建一个让消费者安心的航空服务市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