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月26日,香港法庭就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留下的18亿美元离岸资产案进行了新一轮聆讯,本次聆讯焦点在于被告宗馥莉及其公司Jian Hao的上诉申请。
宗馥莉,作为宗庆后的女儿和娃哈哈集团董事长,不服原裁决,于8月15日提出上诉,针对包括香港《高等法院条例》第21M条的适用性等五项理由,尽管法庭驳回了她的上诉,但同意暂缓执行披露令,即在未得到上诉许可或法院新指令前,不要求被告披露其汇丰账户的最新余额及资产流向等信息。
此案原告是三名宗氏子女,他们声称这些资产是宗庆后生前承诺给予他们的,建浩创投,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,由宗馥莉接任唯一董事,其香港汇丰银行账户内持有约18亿美元资产。
8月1日,香港法院曾颁发禁制令和披露令,禁止宗馥莉在没有法庭其他命令的情况下,从该账户提款或转账资产,并要求其披露账户详情,尽管上诉申请被驳回,但披露令的执行被暂缓。
此案源于宗庆后去世后家族内部的遗产分配争议,特别是与18亿美元离岸信托有关的资产处理,2024年12月,原告向杭州中院提交了起诉状,要求确认资产为信托财产,并要求宗馥莉承担相关责任,浙江省高院已确认案件正式立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