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 为进一步规范长期护理服务行为,提高服务质量,国家医保局于25日发布了《国家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目录(试行)》,明确了服务项目内涵和基金支付范围,标志着我国首个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正式问世。

该目录共包含36项服务项目,分为生活照护和医疗护理两大类,生活照护类项目20项,如饮食照护、排泄照护、清洁照护等;医疗护理类项目16项,包括一般检查护理、基础护理、专项护理、康复等。

根据规定,纳入目录的服务费用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,对于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象,接受定点服务机构提供的医疗护理项目费用,将不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,参保人因就医需要转诊、转院入住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相关医疗费用,仍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。

首个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发布

国家医保局将负责制定、调整和发布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,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,定期组织目录调整发布,新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地区将遵照国家目录执行,已建立本地区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试点城市,将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统一规范。

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,是党中央、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,截至目前,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覆盖1.9亿人,支出超过850亿元,首个国家长护服务项目目录的发布,将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