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消息,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、主席吴存荣因涉嫌受贿罪,已被依法提起公诉,此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,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
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已对吴存荣提起公诉,并指定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,在审查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已依法告知吴存荣其诉讼权利,并对其进行了讯问,同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。

起诉指控,吴存荣在担任合肥市委副书记、市长,安徽省委常委、合肥市委书记,安徽省委常委、副省长,重庆市委常委、副市长,重庆市委副书记,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、副主任,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、主席等职务期间,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依法应当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。

检察机关依法对吴存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