理想汽车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声明,公布了针对网络侵权案件的处理结果,法院终审判决认定,微博账号“A5W工”的持有人张某某及其所属MCN机构上海某品牌管理公司在发布关于理想MEGA车型的恶意内容后,构成共同侵权,需依法承担相应责任。

根据法院调查,张某某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微博中,对理想MEGA的宣传视频进行了恶意篡改,包括色调暗化、更换原配乐,并在文字描述中包含侮辱性内容,对车型进行了丑化,上海某品牌管理公司作为MCN机构,未能有效阻止侵权行为的扩散,亦需承担共同侵权责任。

法院判决要求张某某及其签约的MCN机构在个人网络账号上公开赔礼道歉,并赔偿理想汽车因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。

理想汽车公示网络侵权案处理结果,涉及“A5W工”账号持有人与所属MCN机构

理想汽车在声明中表示,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,公司将对任何歪曲事实、发布侮辱性言论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追究,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理想汽车也将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,打击恶意诋毁、传播虚假信息和非法牟利行为,致力于净化汽车行业的网络舆论环境,保障消费者权益,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和行业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