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神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神奇制药”)因涉嫌证券虚假陈述,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出的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》,根据监管措施,受损投资者可依法提出索赔。

公告揭示,神奇制药在2023年利用已停止的“基药宣传计划”套取销售费用,并通过员工个人账户虚构应收款项回款,导致公司年报披露信息出现差错,上海证监局指出,神奇制药的行为违反了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因此对其采取了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,并对相关责任人员出具警示函。
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假陈述的司法解释,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遭受损失,有权依法提起诉讼索赔,厉健律师指出,对于在2024年4月29日至2025年9月26日期间买入神奇制药股票,并在2025年9月2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,若符合条件,可向法院提起索赔,具体的获赔情况和赔偿金额将由法院最终认定。

投资者若要索赔,需提供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、股票对账单、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。

(本文由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提供,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,厉健律师系资深证券法律专家,曾代理多起投资者维权案件并取得显著成效。)